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5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
115 年 3 月 19 日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
壹、安全衛生政策:
為確保健康、安全、舒適之校園環境,本校遵守下列政策:
一、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令,建立規範制度。
二、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,降低危害風險。
三、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訓練,提升意識知能。
四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執行,營造永續校園。
貳、目的:
為保護校園所有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,落實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,加強改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工作環境,防止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,
故針對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設 施及人員,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 以消弭災害於無形。
參、依據:
一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729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」第12-1條。
二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94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」第31條。
三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27211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23條。
肆、範圍:
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範圍之本校所有人員、機械設備及安全衛生管理事項。
伍、目標:
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,推動校園風險管理,經由系統化程序,依序針對職安衛組織之建立、變更、採購
、承攬、緊急應變、自動檢點與改善、安全衛生管理體制之稽 核、修正、紀錄等事項,加以實施與運作,期付
諸實施後,有助於教職員工安全衛生之提升與落實。
二、控管中度或嚴重風險事項,避免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。
陸、計畫項目:
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
三、自動檢查
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柒、實施方式及執行單位:
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辦法:(實習處、人事室、總務處)
1. 學年初配合新進教師研習辦理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2. 配合校務會議日程辦理員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3. 配合新生訓練、各班幹部訓練辦理學生實習場所安全教育訓練
4. 辦理學校自衛消防編組教育訓練
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:
1. 召開施工前協調會, 宣導各項職業安全衛生規則及表件
2. 簽定施工配合同意書
三、自動檢查
1. 實習場所安全衛生自動檢查
2. 高壓電力、低壓電力自動檢查
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1. 配合新生健康檢查辦理校內員工, 年齡未滿40歳以及年齡滿40歲且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者一般健康檢查。
捌、經費預算(單位:新臺幣元)

經費來源:由各負責處室業務費支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