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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計畫

 

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5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15 年 3 月 19 日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

壹、安全衛生政策:

為確保健康、安全、舒適之校園環境,本校遵守下列政策:

  一、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令,建立規範制度。

  二、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,降低危害風險。

  三、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訓練,提升意識知能。

  四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執行,營造永續校園。

貳、目的:

  為保護校園所有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,落實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,加強改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工作環境,防止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,

  故針對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設  施及人員,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 以消弭災害於無形。

參、依據:

一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729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」第12-1條。

二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94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」第31條。

三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27211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23條。

 

肆、範圍:

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範圍之本校所有人員、機械設備及安全衛生管理事項。

 

伍、目標:

   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,推動校園風險管理,經由系統化程序,依序針對職安衛組織之建立、變更、採購

     、承攬、緊急應變、自動檢點與改善、安全衛生管理體制之稽 核、修正、紀錄等事項,加以實施與運作,期付

      諸實施後,有助於教職員工安全衛生之提升與落實。

   二、控管中度或嚴重風險事項,避免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。

 

陸、計畫項目:

  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  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

  三、自動檢查

  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
 

柒、實施方式及執行單位:

  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辦法:(實習處、人事室、總務處)

   1. 學年初配合新進教師研習辦理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   2. 配合校務會議日程辦理員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   3. 配合新生訓練、各班幹部訓練辦理學生實習場所安全教育訓練

   4. 辦理學校自衛消防編組教育訓練

  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:

   1. 召開施工前協調會, 宣導各項職業安全衛生規則及表件

   2. 簽定施工配合同意書

  三、自動檢查

   1. 實習場所安全衛生自動檢查

   2. 高壓電力、低壓電力自動檢查

  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
   1. 配合新生健康檢查辦理校內員工, 年齡未滿40歳以及年齡滿40歲且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者一般健康檢查。

 

捌、經費預算(單位:新臺幣元)

  經費來源:由各負責處室業務費支應。

 
玖、計畫期程:本計畫實施方式細目:預定工作進度全年辦理。
 
拾、本計畫要點經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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