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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計畫

年度計劃

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4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

 

11436日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

壹、安全衛生政策:

為確保健康、安全、舒適之校園環境,本校遵守下列政策:

一、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令,建立規範制度。

二、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,降低危害風險。

三、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訓練,提升意識知能。

四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執行,營造永續校園。

貳、目的:

為保護校園所有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,落實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,加強改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工作環境,防止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,故針對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之設施及人員,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以消弭災害於無形。

參、依據:

一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729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」第12-1條。

二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94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」第31條。

三、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27211號令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23條。

肆、範圍: 

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範圍之本校所有人員、機械設備及安全衛生管理事項。

伍、目標:

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,推動校園風險管理,經由系統化程序,依序針對職安衛組織之建立、變更、採購、承攬、緊急應變、自動檢點與改善、安全衛生管理體制之稽核、修正、紀錄等事項,加以實施與運作,期付諸實施後,有助於教職員工安全衛生之提升與落實。

二、控管中度或嚴重風險事項,避免教職、員工及工讀學生發生職業災害。



陸、計畫項目:

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:

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:

三、自動檢查

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
 

柒、實施方式及執行單位: 

一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辦法:(實習處、人事室、總務處)

1.    學年初配合新進教師研習辦理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2.    配合校務會議日程辦理員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3.    配合新生訓練、各班幹部訓練辦理學生實習場所安全教育訓練

4.    辦理學校自衛消防編組教育訓練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:(總務處)

二、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:

1. 召開施工前協調會, 宣導各項職業安全衛生規則及表件

2. 簽定施工配合同意書

三、自動檢查

1. 實習場所安全衛生自動檢查

2. 高壓電力、低壓電力自動檢查

四、員工健康檢查

1.  依教育部頒「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(含教保服務人員)健康檢查補助原則」辦理員工健康檢查。由員工自行安排時間至醫院受檢,並依規定申請補助。

捌、經費預算(單位:新臺幣元)

項次

項目

單位

單價

數量

小計

說明

1

鐘點費

小時

10

1,000

10,000

校內新進人員職安衛訓練、校內一般職安衛訓練

2

報名費

2

8,000

16,000

職安衛業務主管、各項業務主管委外訓練

3

印刷費

300

100

30,000

校內各項職安衛訓練講義

4

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臨場服務

8,000

4

32,000

 

5

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臨場服務

4,000

4

16,000

 

6

口罩

1,000

3

3,000

備用個人防護具

7

手套

100

30

3,000

備用個人防護具

 

(總計)

 

 

 

110,000

 

  

     經費來源:由各負責處室業務費支應。

 

 

玖、計畫期程:本計畫實施方式細目:預定工作進度全年辦理。

計畫項目

實施細目

實施方法

預定工作進度

1

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1.      新進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2.      員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3.      學生實習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4.      防火教育訓練

1.      學年初配合新進教師研習辦理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2.      配合校務會議日程辦理員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3.      配合新生訓練、各班幹部訓練辦理學生實習場所安全教育訓練

4.      辦理學校自衛消防編組教育訓練

全年辦理

2

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

1.      修繕工程安全衛生管理

2.      其他各項維修工程安全衛生管理

1.      召開施工前協調會, 宣導各項職業安全衛生規則及表件

2.      簽定施工配合同意書

全年辦理

3

自動檢查

1.      機械設備自動檢查

2.      實習、實驗場所安全衛生自動檢查

3.      高壓電力、低壓電力自動檢查

1.      每季辦理自動檢查,並填報表件。

2.      依表排時程辦理

全年辦理

4

員工健康檢查

1.      員工健康檢查

1.依教育部頒「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(含教保服務人員)健康檢查補助原則」辦理員工健康檢查。由員工自行安排時間至醫院受檢,並依規定申請補助。

全年辦理

 

拾、本計畫要點經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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