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轉科公告(113.12.13)
一、依據「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轉科實施要點」
二、相關轉科辦法請參閱下方轉科公告
三、申請手續: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書(或自行下載填寫),相關單位用印後繳回註冊組。
四、注意事項:
1.轉科後,依本校「學分抵免要點」,應於第二學期開學一周內申請抵免學分,抵免後其一年級第一學期必修而未修之科目,應參加補修,補修申請程序由實研組於第二學期中另行通知。另抵免學分申請表需家長、導師及相關主任核章,請利用時間完成。
2.依據「繁星推薦入學招生規定」,轉科生不得參加繁星推薦入學。
3.依據本校「學生轉科實施要點」第5條規定,轉科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回原科就讀。
4.錄取成功之學生於第二學期開學日至新班級上課,轉入綜高學生參加寒輔。